贵州备案规则

企业所需资料

1)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盖公章2份

2)非经营性备案登记表+盖公章 1份

3)网站负责人非单位法人需提供网站负责人委托书 +盖公章1份

4) 单位有效证件副本原件扫描件(例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须显示有效年检信息),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和当面核验电子版照片,请直接通过系统上传或发送至邮箱2851926314@qq.com,邮件主题请以“网站主办者名称+域名”命名。

5) 网站内容中涉及医疗、药品、教育、文化等前置审批项目的,需提交前置审批文件原件扫描件,请直接通过系统上传或发邮件。

注意事项:

1.网站负责人须采集核验照片。

2.网站名称不能含有“信息”等前置审批文件名称字样。

3.个人备案不允许变更为单位性质的备案。

4.主体信息必须是法人。

5.单位域名备案超过三个(含三个)需提供网站建设、内容及域名证书。

6.域名持有者必须是单位名称或法人。

7.如网站负责人非法人,则必须是法人授权的负责人(需提供授权书并上传至法人身份证栏目)。

接入要求

1.网站负责人须采集核验照片。

2.网站名称不能含有“信息”等前置审批文件名称字样。

3.主体信息必须是法人。

4.单位域名备案超过三个(含三个)需提供网站建设、内容及域名证书。

5.域名持有者必须是单位名称或法人。

6.如网站负责人非法人,则必须是法人授权的负责人(需提供授权书并上传至法人身份证栏目)。

变更要求

1.网站负责人须采集核验照片。

2.网站名称不能含有“信息”等前置审批文件名称字样。

3.个人备案不允许变更为单位性质的备案。

4.主体信息必须是法人。

5.单位域名备案超过三个(含三个)需提供网站建设、内容及域名证书。

6.域名持有者必须是单位名称或法人。

7.如网站负责人非法人,则必须是法人授权的负责人(需提供授权书并上传至法人身份证栏目)。

个人所需资料

1)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 2份

2)非经营性备案登记表 1份

3)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和当面核验电子版照片,请直接通过系统上传或发送至邮箱2851926314@qq.com,邮件主题请以“网站主办者名称+域名”命名。

4)网站内容中涉及医疗、药品、教育、文化等前置审批项目的,需提交前置审批文件原件扫描件,请直接通过系统上传或发邮件。

注意事项:

1.网站负责人须采集核验照片。

2.网站名称不能含有“信息”等前置审批文件名称字样。

3.个人备案,户籍须为贵州省。

4.须在网站备案信息中备注网站服务内容简介。

5.个人域名备案超过三个(含三个)需提供网站建设、内容及域名证书。

6.域名持有者必须是网站主办者。

接入要求

1.网站负责人须采集核验照片。

2.网站名称不能含有“信息”等前置审批文件名称字样。

3.个人备案,户籍须为贵州省。

4.须在网站备案信息中备注网站服务内容简介。

5.个人域名备案超过三个(含三个)需提供网站建设、内容及域名证书。

6.域名持有者必须是网站主办者。

变更要求

1.网站负责人须采核验照片。

2.网站名称不能含有“信息”等前置审批文件名称字样。

3.个人备案,户籍须为贵州省。

4.须在网站备案信息中备注网站服务内容简介。

5.个人备案不允许变更为单位性质的备案。

6.个人域名备案超过三个(含三个)需提供网站建设、内容及域名证书。

7.域名持有者必须是网站主办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