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需资料
1)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盖公章2份
2)非经营性备案登记表+盖公章 1份
3)网站负责人非单位法人需提供网站负责人委托书 +盖公章1份
4) 单位有效证件副本原件扫描件(例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须显示有效年检信息),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和当面核验电子版照片,请直接通过系统上传或发送至邮箱2851926314@qq.com,邮件主题请以“网站主办者名称+域名”命名。
5) 网站内容中涉及医疗、药品、教育、文化等前置审批项目的,需提交前置审批文件原件扫描件,请直接通过系统上传或发邮件。
注意事项:
1.网站负责人须采集核验照片。
2.网站域名与网站首页网址应一一对应(需逐个添加网站信息)。
3.如网站主办者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队、企业,投资者或上级主管单位名称此项应与单位性质等信息一致填写上一级主管单位全称或本单位全称。
4.核验照片需显示拍照日期。
5.法人和网站负责人不同,手机号不允许相同。
接入要求
1.网站负责人须采集核验照片。
2.网站域名与网站首页网址应一一对应(需逐个添加网站信息)。
3.如网站主办者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队、企业,投资者或上级主管单位名称此项应与单位性质等信息一致填写上一级主管单位全称或本单位全称。
4.核验照片需显示拍照日期。
5.如备案通过的信息,有变动,可以先接入后变更。
变更要求
1.网站负责人须采集核验照片。
2.网站域名与网站首页网址应一一对应(需逐个添加网站信息)。
3.如网站主办者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队、企业,投资者或上级主管单位名称此项应与单位性质等信息一致填写上一级主管单位全称或本单位全称。
4.核验照片需显示拍照日期。
5.个人备案不允许变更为单位性质的备案。
6.法人和网站负责人不同,手机号不允许相同。
个人所需资料
1)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 2份
2)非经营性备案登记表 1份
3)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和当面核验电子版照片,请直接通过系统上传或发送至邮箱2851926314@qq.com,邮件主题请以“网站主办者名称+域名”命名。
4)网站内容中涉及医疗、药品、教育、文化等前置审批项目的,需提交前置审批文件原件扫描件,请直接通过系统上传或发邮件。
注意事项:
1.网站负责人须采集核验照片。
2.网站域名与网站首页网址应一一对应(需逐个添加网站信息)。
3.核验照片需显示拍照日期。
接入要求
1.网站负责人须采集核验照片。
2.网站域名与网站首页网址应一一对应(需逐个添加网站信息)。
3.核验照片需显示拍照日期。
4.如备案通过的信息,有变动,可以先接入后变更。
变更要求
1.网站负责人须采集核验照片。
2.网站域名与网站首页网址应一一对应(需逐个添加网站信息)。
3.核验照片需显示拍照日期。
4.个人备案不允许变更为单位性质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