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备案规则

企业所需资料

1.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盖公章 1份

2.非经营性登记表+盖公章 1份

3.网站负责人委托书(法人不需要)+盖公章 1份

3.单位的所有域名证书 1份

4.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和当面核验电子版照片,请直接通过系统上传或发送至邮箱2851926314@qq.com,邮件主题请以“网站主办者名称+域名”命名。

5.网站涉及医疗器械、药品、影视、文化等前置专项的,请通过系统上传或发邮件提供前置审批文件原件扫描件。

注意事项:

1.网站负责人照片服饰应与当前季节一致,需显示拍照时间(十天内)。

2.负责人手机号码归属地须为重庆市。

3.要备案多个域名时,需一个网站对应录入一个域名。

4.主体下若有到期的域名,必须注销备案。

5.域名所有者必须是单位名称,域名whois信息必须公开,不允许设置隐私。

6.域名有效期须大于三个月以上,境外域名不允许备案。

7.有备案号的网站必须打开,且在网站底部标明备案号并链接到工信部网站(http://www.miitbeian.gov.cn/)。

8.需要另外提供紧急联系人的手机号码。

9.主体中“负责人信息“需填写法人信息。

变更要求

1.不允许先接入后变更。即,以前备案与现在实际信息不一致,必须先到以前备案的接入商办理变更,然后到汇网办理接入。

个人所需资料

1.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 1份

2.非经营性登记表       1份

3.本人的所有域名证书   1份

3.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和当面核验电子版照片,请直接通过系统上传或发送至邮箱2851926314@qq.com,邮件主题请以“网站主办者名称+域名”命名。

4.网站涉及医疗器械、药品、影视、文化等前置专项的,请通过系统上传或发邮件提供前置审批文件原件扫描件。

注意事项:

1.网站负责人照片服饰应与当前季节一致,需显示拍照时间(十天内)。

2.负责人手机号码归属地须为重庆市。

3.所有备案纸质材料请不要填写日期。

4.要备案多个域名时,需一个网站对应录入一个域名。

5.主体下若有到期的域名,必须注销备案。

6.域名所有者必须是本人,域名whois信息必须公开,不允许设置隐私。

7.域名有效期须大于三个月以上,境外域名不允许备案。

8.有备案号的网站必须打开,且在网站底部标明备案号并链接到工信部网站(http://www.miitbeian.gov.cn/)。

9.需要另外提供紧急联系人的手机号码。

10.个人备案,户籍须为重庆市。

11.个人备案,网站名称必须按照网站实际内容进行填写,网站服务内容必须选博客/个人空间,而且备注网站内容。

12.非个人性质后缀域名,不允许备案(如.org、.edu等)。

变更要求

1.不允许先接入后变更。即,以前备案与现在实际信息不一致,必须先到以前备案的接入商办理变更,然后到汇网办理接入。